(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德芳))
马德芳声明被提名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本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知识,熟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本人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查,已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