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订立经营协议)
佳景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703)宣布,其全资附属公司骏盈于2026年2月13日订立经营协议,待营运商加签后,将获授位于澳门新濠天地F110A铺物业的使用权,用于以“江户日本料理”品牌经营日式餐厅。合约期限至交易开始日期第五周年日前一日止,实用面积约4,755平方呎,初始装修期为交接日起150天。租金为每月基本费用20万澳门元或每月营业额的12%至14%(按年递增),以较高者为准,按月预付。骏盈须支付管理费每月79,646.30澳门元及相关水电空调费用,并缴付现金按金共379,646.30澳门元及提供金额为838,938.90澳门元的银行担保。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该物业使用权收购将确认为一项使用权限资产,现值约为8,533千港元。由于相关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十四章的通知及公布规定,但获豁免股东批准要求。营运商为新濠天地度假村有限公司,最终实益拥有人为新濠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00),属独立第三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