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根据特别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的第四份进一步补充协议)
兹提述智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此前发布的若干公告及通函,内容涉及认购及建议发行可换股债券,并订立了多份补充协议,包括第一份补充协议、进一步补充协议、第二份进一步补充协议及第三份进一步补充协议(统称「该等补充协议」)。根据原协议安排,若相关先决条件未能于2026年2月15日或之前(或双方书面协定的其他日期)达成或获豁免,则认购协议将终止。由于招标预定时间表进一步延长,为争取更多时间满足先决条件,本公司与认购人于2026年2月13日订立第四份进一步补充协议,同意将最后截止日期延长至2026年4月15日或双方另行书面协定的日期。除上述修订外,认购协议(经该等补充协议修订)的其他条款维持不变。董事会认为该第四份进一步补充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符合股东整体利益,且不构成对原协议的重大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