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议案内容与此前公告一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代理人)共39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1,388,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746%。其中A股股东397名,代表股份539,347,576股,占比53.2731%;H股股东1名,代表股份2,041,000股,占比0.2016%。本次股东会无临时提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全体股东同意541,233,196股,占99.9713%;反对139,580股,占0.0258%;弃权15,800股,占0.0029%。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同意率为99.618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出具法律意见,认为会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