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并表曹妃甸实华的须予披露交易;须予披露及持续关连交易;及有关消防服务协议的进一步资料)
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宣布,其全资附属公司经贸冠德与曹妃甸港集团订立独家营运协议,据此曹妃甸实华将向经贸冠德或其指定客户独家提供原油码头营运服务。尽管双方对曹妃甸实华的持股比例维持90%及10%不变,但基于该协议带来的控制权变化,曹妃甸实华将被并表至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
由于并表,曹妃甸实华成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其与中石化集团成员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持续关连交易。为此,曹妃甸实华已订立原油码头服务框架协议及金融服务业协议。原油码头服务框架协议项下交易因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须遵守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金融服务业协议中的存款服务构成须予披露交易,而贷款及票据服务获全面豁免。
公司拟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寻求独立股东批准相关协议及年度上限,并已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及委任独立财务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