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2026 年2 月12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结果)
鑫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会上所有决议案均以投票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决议案包括批准、追认及确认三份资产抵偿协议(分别由鑫苑科技、河南鑫苑、鑫苑中国、河南顺晟等订立的资产抵偿协议1号;鑫苑科技、北京鑫苑弘晟、杭州慧苑投资管理等订立的资产抵偿协议2号;鑫苑科技与郑州航美订立的资产抵偿协议3号),以及批准鑫苑科技与天津鑫苑订立的租赁协议。每项决议案均获得72,385,500票赞成,占总票数100%,无反对票。部分关联股东已按规定放弃投票,独立股东可投票股份总数为319,846,500股,占已发行股份约53.93%。所有决议案获超过50%支持,已正式通过。监票员为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均出席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