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及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现代中药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九日及二零二六年二月九日有关收购待售股份之主要交易之公告。本公司原预期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a)条于二零二六年二月九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通函,当中载有买卖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进一步资料。由于需要更多时间落实通函所载若干资料,包括目标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年的合并审计报告,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于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一日,联交所已授出该豁免,通函之预期寄发日期已延长至二零二六年四月三十日或之前。若本公司情况有变,联交所可撤回或更改该豁免。董事会成员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孙新磊女士、张宏丽女士、贾驴茹女士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凌女士、梁子荣先生、黄志坚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