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本公司登记股东通知信函及回条)
长盈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89)发布通知,宣布有关(I)建议按记录日期每持有一股现有股份获发两股供股股份的基准进行供股;及(II)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的通函,以及代表委任表格(统称为“本次企业通讯”)的登载通知。本次企业通讯的英文及中文版本已分别上载至公司网站(www.epiholdings.com)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公司建议股东优先查阅网站版本。如已选择收取印刷本,则随函附上印刷文件。未能顺利浏览网站版本或希望继续接收印刷本的股东,须填写并交回本函背面的回条至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或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公司提醒登记股东提供有效电邮地址,以便接收电子版通知及需采取行动的企业通讯。若未提供有效电邮地址,相关文件将以印刷本形式寄送。如有疑问,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852)2980 1333或发送邮件至is-ecom@vistr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