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提供财务资助)
香港信貸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73)於2026年2月11日宣佈,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香港信貸與客戶J(孫喆楠先生)、客戶K(孫小杰先生)及客戶L(林惜文女士)訂立新貸款協議,向借款人授出本金金額為13,000,000港元的第二按揭貸款,年利率18%,期限12個月。借款人需每月支付利息,本金到期一次性償還。貸款以位於香港干德道的兩項住宅物業及兩個泊車位作第二按揭抵押,截至2026年2月9日總估值約135,000,000港元。此前,香港信貸已向客戶J及客戶K授出43,000,000港元的過往貸款。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條,新貸款與過往貸款合併計算,因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構成須予披露交易。董事會認為貸款條款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風險可控,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資金來源為集團一般營運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