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愿公布为本公司一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提供担保)
于2026年2月10日,海峡石油化工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52)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贷款人)订立公司担保,为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福建香江石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同日,该附属公司与贷款人订立固定资产贷款协议及流动资金借款协议,合计贷款额度为人民币350,000,000元。本公司提供公司担保,以确保该附属公司履行最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350,000,000元的付款义务。公司担保由执行董事王鹏先生签署,并于香港签订。各方同意,若因公司担保产生法律纠纷,将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本次担保用于支持附属公司的运营及置换交通银行泉州分行的现有贷款。董事会认为交易对公司及股东整体有利。该担保不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或第十四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董事会作出此次自愿披露,以通知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相关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