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消息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为大象未来集团(「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刊发的正面盈利预告。董事会基于目前所得资料(包括未经审核的本集团综合管理账目)初步评估,预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178,000,000港元,相比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117,100,000港元,实现转亏为盈。业绩改善主要由于出售一家附属公司产生的约350,000,000港元非经常性收益。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初步评估结果,未经独立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审阅,可能后续调整。本集团中期业绩预计于2026年2月底前正式刊发。董事会提醒股东及投资者买卖公司股份时应谨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