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樂欣戶外國際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設立提名委員會(「委員會」),明確其職權範圍。委員會主要目的為物色、評估並向董事會推薦合資格人士擔任董事,監督董事會表現評估流程,並制定與適用法規及上市規則一致的提名指引。委員會由至少三名成員組成,多數須為符合上市規則獨立性要求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並由董事會委任一名主席,可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會議通知及議程安排依公司章程辦理,決議以多數票通過。委員會有權接觸管理層及獲公司資源支持,包括聘請獨立專業顧問。職責包括審視董事會架構、規模及成員組成,推薦董事人選,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及其在其他上市公司任職情況,提出委任、重選及繼任建議,並支援董事會績效評估。委員會主席或指定成員須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回應相關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