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期车位代理框架协议(续))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订《车位租售业务代理服务框架协议》,约定乙方为甲方集团提供车位租赁及销售的独家代理服务。协议有效期自乙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年,甲方可对乙方服务进行年度考核,并可协商续期。甲方授予乙方目标车位的独家租售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委托第三方处置车位。双方采用底价租售模式,实际售价或租金超出底价部分作为乙方的代理服务费。乙方需支付不超过销售及租赁底价总额50%的保证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保证金可全额退还。甲方在特定条件下按月结算代理服务费,并在约定时间节点退回保证金。本协议构成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持续关连交易,需获得独立股东批准后生效。协议终止情形包括期限届满、双方协商终止、法院裁定或交易不符合上市规则要求。双方各自作出声明与承诺,确保协议履行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