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465)发布公告,披露其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法律意见书(修订稿)的补充内容。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20亿元,用于“11万吨高性能磷酸盐型正极材料项目”、“8.5万吨高性能磷酸盐型正极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山东锂源和湖北锂源,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的全资子公司。公告回应了关于融资必要性、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常州锂源的背景、利益冲突防范措施、少数股东增资情况、关联交易影响等问题。同时说明前次募投项目存在延期、变更及效益不及预期情况,但本次募投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不涉及重复建设。此外,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若干行政处罚及一项重大诉讼,但均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