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修订))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修订)》,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并甄选合格候选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经成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2026年2月5日起施行,原2024年版本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