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增资及无偿划转方式取得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皖维高新18.24%股份。本次收购后,海螺集团合计拥有皖维高新33.24%表决权股份,成为其间接控股股东,皖维高新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国资委。本次收购涉及资金499,782.05万元,资金来源为海螺集团自有或自筹资金。收购完成后,海螺集团与一致行动人将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并承诺解决与海螺水泥在水泥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