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情况下应尊重其建议。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须对内幕信息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