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港集团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的公告)
上港集团于2026年2月4日完成2026年度第一期和第二期中期票据的发行。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总额20亿元,期限3年,发行利率1.70%,起息日为2026年2月4日,兑付日为2029年2月4日;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总额10亿元,期限3年,发行利率1.70%,起息日和兑付日与第一期相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主承销商分别为上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联席主承销商包括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