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迟寄发通函 - 有关金融服务协议之主要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
兹提述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四日有关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原预期载有(i)金融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存款服务及建议存款服务年度上限的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函件;(iii)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函件;及(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将于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由于本公司及核数师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通函所载若干资料,包括本集团的债务声明,现预计该通函将延迟至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或之前寄发。
本公告由董事会成员签署,包括执行董事冷伟青女士、张芊先生、姚嘉勇先生及徐有利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梁伯韬先生、袁天凡先生、张黔教授及唐嘉盛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