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发股份关于提请股东会同意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华发股份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同意控股股东华发集团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华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持有公司29.64%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导致其持股比例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华发集团承诺,若发行后持股比例未超过30%,则18个月内不转让认购股份;若超过30%,则36个月内不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经非关联股东批准且承诺不转让期限符合条件,可免于发出要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投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