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该激励计划内容合法合规,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激励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