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于二〇二五年六月发布。该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执行董事或独立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其独立性与审计有效性;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的完整性,关注会计政策、重大判断及审计调整;检讨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监控系统;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确保员工可匿名举报财务不当行为;作为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的主要沟通代表。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负责日常事务。相关事项如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等须经委员会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书面报送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