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覆核委员会的决定及暂停买卖)
遠東控股國際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6)於二零二六年二月二日接獲上市覆核委員會函件,通知其已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就公司覆核申請進行聆訊,並決定維持上市委員會的決定,根據《上市規則》第6.01(3)條暫停公司股份買賣。原因是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即未能維持足夠的營運水平及有足夠價值的資產支持其營運以保證股份持續上市。
上市覆核委員會基於三點作出決定:一、現有物業投資業務規模有限,租金收入不足以抵銷融資成本;二、公司改善業務的策略不明確,雖於二零二五年七月簽署兩份諒解備忘錄,但進展有限,其他計劃亦處於初步階段;三、流動性問題尚未解決,與貸款方磋商降低融資成本未達成協議,供股或貸款資本化計劃需股東及上市科批准,惟上市科表明若對合規疑慮未消除,將不批准新股發行。
因此,上市覆核委員會裁定公司於聆訊時仍不符合持續上市條件,維持暫停買賣決定。應公司要求,股份自二零二六年二月三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於聯交所買賣,後續將按規發出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