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取得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发行人具备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本次发行上市尚需深交所同意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