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好上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激励对象未存在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具备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激励计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