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委员会 – 职权范围)
香港信貸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73)根據董事會決議案成立薪酬委員會,並制定其職權範圍。委員會由不少於三名成員組成, majority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主席由董事會委任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負責審議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架構,釐定或建議執行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獎金、福利及賠償安排,並就非執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委員會有權審閱服務合約、尋求獨立專業意見、邀請外界人士出席會議,並確保任何董事不得參與釐定自身薪酬。委員會須每年檢討其職權範圍的有效性,會議記錄由公司秘書保存,並向董事會匯報。委員會主席應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回應相關問題。本職權範圍於2026年2月2日修訂,並須在公司網站及聯交所網站刊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