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浙江沪杭甬换股吸收合并镇洋发展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核查意见。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相关审批事项已在报告书中披露,并提示了审批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镇洋发展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等由浙江沪杭甬或其指定主体承继。交易前双方均合法存续,不存在出资不实或限制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存续公司资产完整性及独立性,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规范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经核查,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