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子公司签署《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与莱阳市龙旺庄街道办事处签署《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因莱阳市清洁能源基地项目建设需要,征收烟台龙大光山母猪场房屋,建筑面积56,479.60平方米。征收补偿总额为145,145,837.16元,分两次支付。首次支付4000万元,搬迁完成后支付剩余款项。补偿后设备归政府所有。预计此次征收将产生收益约3,671.22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