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就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议案、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