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迟寄发通函)
祈福生活服務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提述其於2026年1月9日、1月12日及1月14日發布的公告,內容涉及本集團於2026年1月9日出售400,000安士未分配銀條(「1月9日出售事項」),以及於2026年1月14日出售額外280,000安士未分配銀條(「1月14日出售事項」)。根據上市規則第14.44條,本公司已取得控股股東孟麗紅女士及Elland Holdings Limited的書面批准,以代替召開股東大會批准該等出售事項。按照上市規則第14.41(a)條,本公司原應於首次刊發相關公告後15個營業日內(即2026年1月30日或之前)寄發載有出售事項詳情的通函。由於需要更多時間編製及落實通函內的資料(包括債務聲明)以及編製有關營運資金充足的函件,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述期限,並將寄發通函的最後期限延長至2026年2月25日或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