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晟天新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桔乐能电力(沧州)有限公司收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桔乐能需支付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137,357,322.71元及利息,利息自2025年9月15日起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止。法院支持原告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对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及反诉原告桔乐能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分别承担。双方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根据一审结果,该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