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由董事王德成先生主持,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一是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该议案获得总表决权股份的99.73%赞成,中小投资者中亦获高比例支持,控股股东对此议案回避表决;二是选举张伟丽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获总表决权股份99.8888%赞成,H股股东全部赞成;三是选举王延磊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获总表决权股份92.9655%赞成,其中A股股东赞成率较高,H股股东赞成率为82.3928%。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