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两项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