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佳科技製造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03)董事會宣佈,自二零二六年二月一日起,康亞男女士及王小東先生將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同時出任審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成員。
康亞男女士,38歲,持有香港城市大學法學學士(一等榮譽)及牛津大學法學碩士,為執業大律師,專注於公司、商業及僱傭糾紛,具備跨境商事訴訟與國際仲裁經驗。她現任多個法律專業機構職務,並曾於多所大學擔任客座或兼職講師。康女士與本公司無關連,過去三年未於任何上市公眾公司任董事,亦無持有本公司證券權益。其服務合約為期至2028年12月31日,年薪240,000港元。
王小東先生,50歲,持有山東大學學士及天津大學碩士學位,現任中能化創新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曾任山東高速集團高管,並曾擔任兩家聯交所上市公司董事會主席,於2024年8月辭任相關職務。王先生與本公司無關連,過去三年未於其他上市公眾公司任董事,亦無持有本公司證券權益。其服務合約及薪酬待遇與康女士相同。
兩位均確認符合上市規則第3.13條之獨立性要求,無影響獨立性之因素。董事會對二人加入表示歡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