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适用于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六日举行之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临时股东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适用于2026年3月16日在上海市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或其续会。本次会议将审议两项特别决议案:第一项为批准建议更改公司名称;第二项为批准建议修订公司章程细则,以反映公司名称的更改。股东可委任大会主席或指定其他人士作为代表出席并投票。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或授权人签署,并于2026年3月13日上午十一时正前送达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方为有效。填妥并提交本表格后,股东仍可亲自出席大会并投票,届时原委任表格视为撤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