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认购理财产品)
捷隆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425)宣布,本集团于2025年9月3日至2026年1月14日期间,使用内部资源认购由汇丰银行及渣打银行发售的若干理财产品。汇丰银行认购事项共5笔,总金额2300万美元,其中未到期金额为1400万美元;渣打银行认购事项共6笔,总金额2400万美元,其中未到期金额为1700万美元。该等产品均为保本型,部分收益与美元/人民币汇率挂钩。由于各项交易性质相似,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22条及第14.23条,合并计算后与汇丰银行及渣打银行的交易各自构成须予披露的交易,最高适用百分比率介于5%至25%之间,需遵守公告及通知规定,但获豁免股东批准。公司承认此前未及时披露,现补发公告,并将加强内部汇报及合规审查程序。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属一般商业条款,符合集团财务管理策略,有利于闲置资金增值,不影响正常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