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投中鲁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说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产权属清晰,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及独立性,公司治理结构将继续健全有效。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已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且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管未被立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