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完成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
宏光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908)宣布,协议A项下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达成,相关交易已于2026年1月29日完成。完成后,目标公司A成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其持有深圳宏约8.34%股权。深圳宏由本集团、员工持股平台、目标公司B、台州汇融嘉能友创投资及Orchid Enterprises分别持有约68.64%、19.49%、4.64%、5.10%及2.13%权益,仍为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目标公司A的财务业绩将并入公司财务报表。
为支付代价A,公司已按每股0.50港元的发行价向卖方A1(根据卖方A指示)配发及发行146,776,000股代价股份。紧随完成及股份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173,666,981股,其他公众股东持股占比60.42%。多名董事及承授人根据2023年12月29日采纳的股份奖励计划获配发股份。待协议B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刊发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