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决策、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可通过董事长、独立董事或部分董事提名,经董事会批准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策通过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重要事项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办公室为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会议组织和材料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