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发行方案,包括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方式为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6,000.00万元,用于高精度陶瓷轴承球、钢球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滚动体扩产等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议案,并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