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对部分购销合同会计处理不恰当、不当使用总额法确认数字营销业务收入,导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对公司及董事长陈融洁、总经理朱小梅、财务总监林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