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章程)
上海林清轩化妆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H股后适用)于2025年5月23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于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13.9567万元增至2,835.1847万元,总股本为141,759,235股,其中H股占76.32%,内资股占23.68%。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0.2元,H股以港币认购和交易。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职权、董事会构成及运作机制、独立董事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财务审计制度及公司解散清算程序等内容。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三名。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或股票形式,H股股利以港币支付。公司须定期公布年度和中期业绩,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