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旗滨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会议同意修订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为锁定原材料采购成本与库存售价,防范纯碱、白银、锡、铂金等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将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5亿元,预计动用的最高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5,7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上述议案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