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原则、适用范围、管理机构及薪酬标准。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公司亏损时需特别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绩效薪酬采取递延两年支付方式,分别支付70%和30%。存在财务造假、违规担保、占用资金等情形的,公司将止付或追索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