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华锦关于资金占用责令改正进展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公司在六个月内清收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资金4.06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解决方案尚未确定。因新华锦集团等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公司将在破产程序中申报普通债权,存在清偿率较低或无法全额清偿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股票将被实施停牌,后续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面临终止上市。公司已多次发布相关风险提示公告,生产经营目前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