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公告 - 有关出售物业之主要交易 及 有关租售后租回安排之须予披露交易)
兹提述星星集团亚洲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有关出售物业之主要交易的公告。本公告为补充公告,旨在提供有关租回安排的分类信息,并根据上市规则第14.58(8)条披露董事认为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且符合股东整体利益的声明。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租回安排的一项或多項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均低于25%,因此该租回安排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通函及股东批准的规定。
董事会基于此前公告所述的出售及租回安排的利益理由,认为协议及租回安排的条款(包括代价)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且卖方订立协议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告应与前述公告一并阅读。除补充资料外,不影响原公告其他内容。代表董事会,主席陈文辉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在香港发布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