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制度明确适用范围包括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涵盖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规定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交接,配合离任审计,继续履行公开承诺,遵守股份转让限制及保密义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每年减持不超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