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二日上午十一时正举行之 股东特别大会(及其任何续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股东特别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适用于中国铸晨81金融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10)将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二日上午十一时正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会议将审议并表决两项决议案:一项普通决议案为批准供股、包销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一项特别决议案为批准清洗豁免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股东可委任代表出席会议并按指示表决议案,若无具体指示,受委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或其书面授权人士签署,并于大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方为有效。联名股东中仅股东名册上首位人士有权投票。填妥委任表格后,股东仍可亲自出席并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