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鑫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95)宣布将于2026年2月12日下午二时正在中国河南省郑州市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并酌情通过四项普通决议案。决议案内容包括:(1) 批准、追认及确认鑫苑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鑫苑置业有限公司、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河南鑫苑顺晟置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订立的资产抵偿协议1号及其项下标的物业转让交易;(2) 批准鑫苑科技与北京鑫苑弘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鑫苑中国及杭州慧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订立的资产抵偿协议2号及相关交易;(3) 批准鑫苑科技与郑州航美正兴科技园有限公司订立的资产抵偿协议3号及相关交易;(4) 批准鑫苑科技与天津鑫苑置业有限公司订立的租赁协议及相关租赁安排。董事会授权任何一名董事签署相关文件并采取必要行动。股东须于2026年2月9日前完成股份登记以获取参会资格,代表委任表格须于2026年2月10日下午二时正前送达指定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