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6年1月))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发布《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五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审查内控制度、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涉及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应指导审计监察部工作,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大额资金往来等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报告。
